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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_中国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4-02-05 丨 阅读次数:

访谈_中国政府网

  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中国政府网在线日,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条例》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今天,国管局房地产管理司副司长王卫东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与网友在线交流。欢迎您,王副司长。

  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能够来到中国政府网和网友见面,共同探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有关问题。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推动公共机构节能产生什么样的作用?具体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是建国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专门性行政法规,是《节约能源法》的配套法规。《条例》的实施,对于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低公共机构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政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是通过以下几方面体现这个《条例》的优越性:一是明确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只有明确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才能把《条例》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这个在《条例》第4条有所体现。二是规定了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条例》第10、11条对此有所表述。

  三是规定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基本制度。第一,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过去公共机构在能源消费方面只是买多少就结账多少而没有完整的科学计量的制度,这次《条例》则做了明确的规定;第二,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制度,过去消费了多少只由本单位自己掌握,甚至本单位自己都不去掌握,这次我们要全面建立统计制度,为下一步分析在哪些方面可以节能,哪些方面是节能工作的重点打下了一个数字的基础;第三,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在能源消耗定额范围内使用能源,过去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尤其是在能源方面,目前很多单位能源消耗的支出相差很大,如何科学合理的界定科学消费的定额标准是目前要做的重点工作,这样才能加强能源消耗支出管理;

  第四,对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以及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做出了明确规定,从目前来看,这个制度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我们要在公共机构的源头上做好节能工作,不要一建就建成了耗能的建筑;最后就是实行能源审计制度,所谓能源审计制度就是要对公共机构能源使用的情况进行审计,并且使之常态化,这样才能把各个单位在能源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现出来,制定整改措施,有利于下一步工作的开展。

  四是规定了公共机构节能的具体措施。第一,规定公共机构应当设置能源管理岗位。第二,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对本单位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第三,分别规定了公共机构办公设备、空调、电梯、照明等用能系统以及网络机房、食堂、锅炉房等重点用能部位的运行规范。第四,规定公共机构的公务用车应当按照标准配备,并严格执行车辆报废、更新制度,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

  五是《条例》规定了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和保障。这点在以前的法规当中没有明确过,这次明确规定了监督的主体、监督检查的内容,对公共机构违反规定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予以通报甚至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等非经济性处理措施,并将这些内容作为监督和保障的措施作了规定。

  公共机构的耗能比例占多少呢?为什么要以《条例》的出台来规范公共机构使用能源呢?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节能法》在有关节能的重点章节中首先讲的是工业节能、建筑节能然后是交通节能,为什么在之后又规定了公共机构节能呢?因为首先公共机构都是财政补助的团体,可以说是花纳税人钱的单位;另外一方面从整个公共机构能耗情况来看总量仍然比较大,快速增长的势头没有完全遏制,从我们目前掌握到的地方的情况来看,公共机构人均耗能的支出要比一般的个人支出要高出许多。从中央国家机关的情况来看也是如此,整个能耗的水平还是比较高的,虽然这几年我们采取了很多的措施,得到了一些缓解,但是可以说公共机构节能的潜力还是很大的。所以在《节能法》当中也做了规定,在法律有了相关规定之后,我们认为有必要通过一个《条例》把节能法的有关规定具体化,作为行政性的法规以利于在工作中进一步贯彻实施,同时更好地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的这项工作。

  我们很关心《条例》的起草过程,能不能介绍一下从计划制定《条例》到《条例》成文所经历的主要过程和遇到的主要问题吗?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起草有几年的时间,最早在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中提出将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列为“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之一。当时是为指导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机构开展节能工作,确保政府机构节能工程持续、有效实施,而着手起草节能方面的有关法律。

  2005年,国管局研究并编制了《政府机构节能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开始着手研究公共机构节能相关法律法规。

  2006年,国家启动了《节约能源法》的修订工作,其中明确有一节是公共机构节能,因此06年国管局正式启动《条例》的起草工作,成立了起草工作组和专家组,开展了前期调研工作。

  2007年,国管局多次召开《条例》起草工作座谈会,就《条例》的框架和相关内容征求相关部门和有关科研院所专家的意见,组织专家多次对《条例》的内容进行研讨、完善,并于2007年8月形成了《条例(初稿)》。

  去年10月,国管局申请将《条例》列入国务院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今年1月,国务院将《条例》列为一档立法项目。今年年初,起草工作组就《条例(初稿)》征求全国人大财经委、环资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直管理局、国家能源办、原环保总局、质检总局、国研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等相关单位及专家意见后,修改形成了《条例(征求意见稿)》。

  2月底,国管局会同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等单位组成5个调研组,分别赴辽宁、江苏、广东、甘肃、上海、重庆等16个省、直辖市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国管局又对《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条例(送审稿)》。

  此后,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国管局,对《条例(送审稿)》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了中财办、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政协管理局、中直管理局、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科院、社科院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53个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及北京、上海、广东等28个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并根据他们的意见反复研究、协调、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

  2008年7月23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条例》,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在起草过程中我们遇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几方面:一是公共机构管理体制方面,二是公共机构节能考核问题;三是公共机构主要的几种节能方式问题,像建筑节能、车辆节能等等;四是能源岗位管理设置、公共机构节能时资金来源等方面都有许多的问题,这几方面在《条例》起草过程中我们也是反复修改、认真研究,应该说目前《条例》的一些内容在这几方面都做了具体、详实的规定。

  很多人认为,政策法规最终是要解决实际问题,如果《条例》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就只能是一纸空文,没有意义。请问:您认为《条例》能解决哪些问题,特别是在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等方面?

  我觉得公共机构在节能方面也有着自身的特点:目前公共机构节能主要体现在建筑节能和交通节能两个方面。如果没有《条例》的出台那在许多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就失去了依据,而《条例》的出台在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方面有三个方面的作用,也就是说他重点解决了三个主要的问题。(一)管理体制不健全,部门职责不明确。我们调查中发现目前基层普遍存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不够明确、职责交叉的问题,没有一个具体的牵头单位,造成公共机构节能责任难落实、监管不到位,需要进一步明确监督管理主体,健全管理体制,理顺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宏观协调管理机制。

  (二)管理制度不完善,运行机制不健全。在《条例》出台之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没有统一的规划、能源消耗定额和支出标准,没有建立有效的能耗统计、监测和节能评价考核体系,尚未形成全面、系统的节能管理制度体系,缺乏有效的激励和保障措施。“节约无奖励、浪费无惩罚”的现象普遍存在,节能管理人员没有节能的积极性、主动性。由于现行政策约束,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合同能源管理等新机制还无法推行。缺乏鼓励节能技术推广的政策支持,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很难在公共机构推广应用。

  (三)基础工作薄弱,日常管理粗放。由于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节能管理的水平高低相差甚远,《条例》对公共机构节能的量化管理、精细化管理、管理具体措施等方面都做了具体的规定,特别是涉及到大家的共性问题基本上都有了具体的规定,这对下一步开展节能工作非常有帮助,也便于我们把《条例》落实到工作当中去。

  “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说白一些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事业单位包括上述的国家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相关公益性行业以及事业性单位同时还包括一些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有关组织。

  《条例》起草我们充分考虑到了公共机构的自身特点,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刚刚我也说到公共机构是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单位,在全国开展节能工作公共机构应该走在最前面,应该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所以我们要首先发挥公共机构的带头作用,要按照这个原则来起草,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明确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二是,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统一管理体制,前面也说到因为体制不完善、责任不明确很多工作落不到实处,因为我们这次建立了统一的管理体制,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使大家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形成一个完整的节能管理体制。三是,在起草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公共机构的特点,在此基础上注重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各项规定既积极又切实可行。四是,坚持依法管理和政策激励相结合,既规定公共机构节能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又确立节奖超罚的激励措施,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公共机构节能只有制度约束是不够的,必须接受社会监督,政府在这方面是怎么考虑的?

  公共机构应该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的能源消费状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这一点我们在《条例》当中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过去在这方面因为各个公共机构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能源消费统计报告制度,因此,这方面的信息尚不明朗,可以说很多基础数据目前还很不完善,因此我们在《条例》当中明确地对这些内容进行了规定,建立了相关的能源消费统计报告制度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能源消费的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同时我们还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及个人对公共机构落实节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例如国家公布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如果社会各界发现公共机构在采购时没有优先采购清单中产品,就可以通过举报等相关方式向有关单位反映问题,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同时我们也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公共机构的一些浪费能源的行为及时进行检举、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同时也欢迎新闻媒体在这方面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应该说实践已经反复证明新闻媒体通过正面宣传和报道曝光一些浪费现象对节能工作能起到很好的作用。

  我觉得《条例》对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应该做出具体的规定,以便各单位操作,请问:你们是怎么规定和要求的?

  制定和组织实施好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对于规范和引导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增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保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条例首先明确规定了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的制定主体、制定依据以及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即: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由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制定。其次,《条例》规定了节能规划所包括的内容,比如节能规划应当包括指导思想和原则、用能现状和问题、节能目标和指标、节能重点环节、实施主体、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同时还规定了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将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到本级公共机构。公共机构应当结合本单位用能特点和上一年度用能状况,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节能管理或者节能改造措施,保证节能目标的完成。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备案。

  在起草条例前,你们有没有考察过国外公共机构在节能方面有哪些做法?有哪些我们可以借鉴的经验?

  在《条例》起草过程中我们一直比较关注国外这方面的类似政策,目前我们了解到像美国、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他们均在20世纪70年代正式启动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在过去的近三十年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我可以在这里把美国的情况简要介绍一下:美国过去10年共颁布13项总统行政令和2份总统备忘录,对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职责、管理、采购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一是设立专门负责政府机构节能管理的能源部联邦能源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整个美国联邦政府的节能工作;二是明确联邦政府各主管节能机构,任命一助理部长或以上级别的主管官员,负责执行总统行政令,呈送总统的年度报告;三是成立部际能源政策委员会专门研究制定相关的能源使用政策;四是组建了专门的技术专家组,这个专家组由采购、法律、预算、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促进本机构拨款的使用,专门负责落实有关节能的具体措施,同时对节能绩效进行考核。

  咱们公共机构尤其是中央单位对用车方面的规定受到了老百姓的欢迎,那国外对公共用车这方面是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呢?效果如何呢?

  从我掌握的情况来看国外公务用车管理一是严格数量管理(我们平常是编制管理),国外在公务用车上管理很严格,对一个单位有多少辆车都有一个明确的控制;其次,公务用车在采购这方面国外基本上实行集中统一采购,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都采购本国品牌的车辆,而且这些年来都采购一些能耗比较低的,并且率先使用混合动力、环保节能方面指标比较好的车辆;三是在车辆报废上他们有足够的资金作为保障,在车使用到一定年限能耗提高的时候要及时更新以免加大能源消耗;四是在管理措施方面,许多西方国家公务用车车牌号有明确的号段或者明确的标志显示这是政府的车,使公车私用基本上没有可能;五是对公务车的使用管理也很严格。

  从我们国家来看公务用车也实行编制管理,特别是这几年来,国家机关在这方面不断加大管理力度。

  据了解,我国目前正在实施的环保节能标志共有四种:十环标志、环境标志II型、节能标志和能效标志,请问什么是节能产品?以哪个标志确定?

  日常公共机构采购的过程中能耗标志主要执行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颁布的节能产品采购清单和环保总局颁发的环保产品清单,对这两个清单当中的产品政府机构应该优先采购,目前我掌握的情况来看,这些节能产品是由国家相关的专门认证机构来认证的,经过他们认证的才是节能产品,并且有统一的能耗标识。

  我们都知道公共机构应当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制度,请问:在今后的宣传和培训方面,你们有什么具体措施?

  各级公共机构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制度。强调能源管理岗位制度,可以提高能源管理在公共机构行政管理中的地位,更好地健全节能目标责任制度,落实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和要求。能源管理人员的职责不仅是对本部门的能源使用情况进行计量和统计,还应负有一定的管理职责,能够对本单位的用能进行管理。

  目前我们首先要对地方的公共机构有关负责同志进行培训,另外对中央国家机关负责节能工作的同志也要进行培训。通过这几年的工作我们发现对具体能源节能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对节能工作是很有帮助的,比如最近两年搞过的空调管理能源等培训,帮助他们知道在日常工作中采取哪些手段可以降低能耗,这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帮助。通过宣传教育,节能意识已经渗透到公共机构每个工作人员的认识当中,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时刻能想到节能从我做起,从日常工作做起。

  通过全面、持续、深入地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节能管理和运行人员的节能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节能宣传、教育,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节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公共机关全民理解、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节能工作氛围;让节约意识渗透到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的各个层面,让节约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成为每个机关工作者的自觉选择,促进“节约型机关”、“能效机关”的建设,为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2005年以来国管局先后组织开展了以“从我做起,建节约型机关”、“贯彻节约能源法,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等为主题的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宣传周”活动。同时,组织了节水、照明、灶具、锅炉等节能技术系列培训,中央和国家机关共有2100多人次接受了培训。今后,国管局还将继续加大宣传和培训的力度,继续组织开展空调和采暖系统节能运行管理等系列培训,提高节能技术和管理水平。继续出版政府机构节能系列丛书。建立政府机构节能网站。开展节约型政府机关构建活动,宣传在能减排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切实发挥政府机构节能减排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制度和措施,落实是关键,你们如何保障公共机构节能的管理制度和各项措施得以贯彻落实?今后的工作重点是什么呢?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落实确实很关键,《条例》的具体内容如果真正能够落到实处那么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就能上一个新的台阶。具体要如何落实呢?首先我们要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的推行,从目前来看,有些公共机构对本单位的节能目标和任务还不太明确,因为我们首先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的目标和任务,我们已经明确提出在“十一五”期末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指标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降低20%,这就是一个公共机构的节能目标,根据这个目标要明确具体采取哪些措施把所用的电、气、油等各种能源降低20%。有了工作目标就要制定目标考核责任制,这是第二步;第三步就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共机构的节能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也就是说目前我们正在要求各个公共机构制定“十一五”期末的能源指标的具体数字,达不到指标的话目标任务就没有完成;另外我们要检查公共机构是不是把《条例》的具体内容落到实处,规章制度是不是健全,每一年的节能计划是不是完成。目前我们初步计划在明年一季度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开始对地方各级公共机构节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明年初,国管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各地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同时,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也将对本级公共机构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反《条例》行为,重点查处违反节能规划编制、能源统计、能源审计、计量器具配备、节能产品采购、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等制度的行为,以及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超标准、超编制购置公务用车,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等问题。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处罚力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各有关部门可通过开设举报电话和网站等方式,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条例》的行为,对举报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举报人进行反馈。

  读了《条例》,提到对浪费的惩罚是公民最关心的事儿,一直以来公家的水、电你用我用大家用,无人关心,请问《条例》关于能源浪费有何具体有效的惩罚措施?

  说到惩罚可能大家就想到罚款,但是我们考虑到一是公共机构用能是公共机构每一个人在用能,是这个庞大的整体在用能,而且公共机构又是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所以罚来罚去倒不一定能够有效。因此在《条例》当中我们一是明确要有一个能源消费的定额,如果这个定额很合理,在这个定额之下用能应该说基本上就是合理的,而且在《条例》当中还规定定额要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随时进行调整,要根据节能产品和技术的不断诞生不断调整,使定额最符合一定时期的实际情况。

  那对超过定额的怎么办?扣经费之类的措施不太切合实际,我们的具体措施是对公共机构进行排队,比如我们建立能耗统一报告制度,大家在一起比比看人家用水多少,我们用的为什么多;其次,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用能情况,让社会来监督。通过这两方面使公共机构用能得到遏制。同时建立对公共机构负责人的节能目标考核制,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公共机构负责人综合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

  定额的问题技术性比较强,而且各地的定额情况也不一样,比如北方要烧暖气、天然气,而南方冬季没有取暖设备,而要开一些空调可能电要耗费得高一些。所以在确定定额时,我们一是要求各地根据本单位的情况研究制定能源消耗定额;二是要根据本地区的用能特点,制定不同级别、不同地区的用能指标,制定好了用能指标之后再由财政部门根据指标和当地能源价格确定预算,这样就能从定额和预算全面控制住公共机构的能耗高增长率。

  对于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政府如何给与表彰和奖励?

  对于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有节能发明创造、节能挖潜革新、节能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等突出表现的集体和个人,有关部门将按照规定给予奖励,以充分调动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的节能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动全民积极参与单位节能管理,围绕用能的每个环节,找漏洞,找原因,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节能目标和任务的完成。奖励的形式主要有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评选活动等。

  目前我们正在着手宣传和推广节约过程中好的做法,同时我们也考虑在适当的时候开展一些评比,对节能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公共机构和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据了解《条例》中提到了能源审计,请问:什么是能源审计,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能源审计是指能源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的节能法规和标准,对公共机构和其他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的物理过程和财务过程进行的检验、核查和分析评价.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一)查阅建筑物竣工验收资料和用能系统、设备台账资料,检查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核对电、气、煤、油、市政热力等能源消耗计量记录和财务账单,评估分类与分项的总能耗、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六)审查年度节能计划、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核实公共机构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说明;

  通过这些检查找出公共机构用能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也就是整改的有关建议,再由公共机构根据存在的问题和这些建议积极地进行节能工作。

  据了解,你们司还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你们下一步将开展什么工作?

  按照《条例》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作为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应组织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的实施。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实现预定节能目标和指标。

  下一步,国管局将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节约用电。电是公共机构用能系统当中的主要种类之一,在用电方面我们主要通过以下用电系统进行改造:加强空调系统节能诊断和低成本无成本改造,更换高能耗设备,加装变频器等节能设备。改进空调运行管理,定期进行清洗;继续推进“绿色照明工程”,优化照明系统设计,合理改造电路控制方式,试用太阳能灯、无极灯等先进照明技术;开展办公区和住宅小区电梯节能改造,采用新型节能电梯,优化控制方式;对各类机房进行节电改造,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开水器。

  二是抓好节约用气。进一步推进中央国家机关燃气锅炉采暖系统节能诊断和改造,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减少能源损失,提高供热效率。下一步将结合国家供热体制改革,进行办公区和住宅区供热计量改造,逐步实现按热量收费。会同北京市积极探索供暖体制改革的措施和途径,研究供暖补贴标准。今年完成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燃气灶具节能改造,目前工作正在进行当中,预计这个月底就能完成,节气率将达到20%至30%。

  三是抓好节约用水。逐步取消办公区公共浴室。在新建和改造项目中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开展办公区内卫生洁具、食堂用水设施、中央空调冷却水塔、绿化灌溉设施等节水改造和建设。在有条件的单位开展中水处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建设。推广使用高效节水洗车设备。

  四是抓好资源综合利用和新技术推广。严格办公用品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推广和使用节能环保型办公材料和再生材料。与供应商合作建立报废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用品和废旧电池、照明灯具等的回收利用工作机制。推广使用太阳能等新能源以及地热源、水源热泵,蓄冷、蓄热空调和采暖、空气余热回收等新技术和新产品。

  目前,我们在公共机构建筑标准上的做法:(一)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维修改造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是实现建筑节能的基础工作。我国从1986年颁布第一本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以来,已经颁布实施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等国家标准,以及不同气候区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行业标准,基本完善了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技术标准要求。公共机构建筑节能包括新建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维修改造节能,在建设过程中应该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公共机构作为建设单位应在建筑工程组织实施时加强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遵守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以前我们是对建筑物进行设计评审,这次要求将节能评审作为重要指标加入到设计评审当中,如果达不到有关标准这个设计就必须重来,避免出现建一个或者维修改造之后这个楼还是高耗能的建筑,这样就能从源头上进行控制。

  (二)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建筑能耗是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公共机构建设办公楼时,盲目追求“高、大、全、亮”,贪大求全,讲排场、比规模,对如何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重视不够,盲目建设了很多档次高、耗能大的建筑。根据专家测算,办公楼层高从3.6米提高到4.5米,全年仅空调采暖能耗一项就增加10%以上;采用大面积玻璃幕墙,夏天空调能耗增加20%-30%。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控制不符合建设规模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范的投资项目,能够从源头上把好建筑节能关,避免建设高耗能和不合理用能建筑。我们在控制公共建筑建设规模和标准的时候在以上这些方面就要严格控制好,该是多少就是多少。

  节能建筑与节能建筑设计、节能产品的使用密不可分,政府应做节能消费的引导者和节能采购的先行者,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政策在中央一级政府机关中是否已经得到落实?哪些政府大楼或者是公共设施是按照节能标准设计的?

  先说一下节能产品的有关采购问题吧,从2006年开始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当时的环保总局等陆续颁布了节能产品的清单或者叫目录,明确规定公共机构必须严格采购清单当中的产品,高耗能的产品已经停止采购,从这方面来说这些要求在政府采购过程当中已经得到落实。

  另外,我们对2005年以来的中央机关的19项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的维修改造项目都进行了节能评审,这些建筑在能耗方面基本达到了国家建筑节能验收规范。目前也还存在一些既有建筑,如五、六十年代的老建筑,甚至是有些八十年代的建筑,还没有达到目前执行的规范和标准,下一步我们也将通过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逐步把它们改造成达到国家节能验收规范的建筑。

  公共机构如何通过计量手段建立能源消耗统计和分析制度,对节能过程进行量化动态监测?

  这包括几方面的问题:首先,要建立一个能源消费计量体系。过去公共机构基本上没有建立起能源消费计量和统计报告制度。而这次的《条例》做了明确的规定,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开展这方面的工作,要求各级公共机构都要建立统计报告制度,把能源消费的计量体系完善起来。通过计量手段,采集公共机构的总能耗以及各个系统、各个部位的能耗,及时地掌握能源消费各类指标,从而为进行能源状况分析、因地制宜制定各项节能措施奠定基础。能源计量是用能单位节能工作的基础,只有以准确、完整、及时的能源计量数据为基础,才能做出科学准确的决策。

  第二方面,要求各级公共机构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根据本条规定,公共机构实行能源计量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分项计量的具体管理机构、部门、人员,不论是自己管理,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均需建立计量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要明确具体用能量的统计和分析,这样才能知道哪里是耗能多的,哪里是需要着重改造的,逐步为开展节能改造工作奠定基础;二是按照有关标准或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分项计量系统,并且健全能源计量器具使用、维护、管理及检定(校准)制度。我们准备建立一个各级公共机构能耗数据远程传输系统,不仅仅是本单位知道就可以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也要准确掌握各个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的情况。三是根据下一步的工作,逐步施行实时监测,比如最近发现这个单位突然晚间用电比较多了,要看看是什么原因,是最近有什么突发事件,还是大家都在加班,如果不是,是不是有什么浪费现象,或者发现水突然用多了,如果不是因为用量加大,那是不是有跑、冒、滴、漏等情况出现了。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欢迎广大网友多关心公共机构节能这项工作,有什么问题和好的建议及时反馈给我们,我们的邮箱是这对我们的工作会有很大的帮助,再次谢谢大家。

  本次访谈到次结束,非常感谢王司长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回答了网友这么多的问题,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下次访谈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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